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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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員工自費辦理伙食團是否需開立收據給每位員工 | 稅務行政 | 王阿維 | 2024-05-29 16:41:00 | 政府機關員工自費辦理伙食團,由機關首長簽准,向參加的員工收取費用,是否需開立收據給每位員工?相關規定為何?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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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6-13 13:24:00 | 王先生/小姐您好,有關臺端詢問機關員工自費辦理伙食團是否需開立收據給每位員工一案,說明如下: 一、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與貴機關簽約承包經營員工餐廳供應員工伙食,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予貴機關辦理請款;惟如係機關提供場地,供該營業人銷售餐點給員工,則該營業人應依上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如為免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則應開立收據交付消費者。 二、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因事涉個案事實審認,請檢附具體交易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三、參考法條: 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一般飲食業,一、憑券飲食者,於售券時開立,二、非憑券飲食者,於結算時開立,三、外送者,於送出時間開立。」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