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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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是否需每年重新填寫 | coco | 2024-12-04 13:57:00 | 如主題,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是否需每年重新填寫一次,或是日後有異動再重新填寫即可?(例如111年入職時填寫,往後便以此為扣繳依據,114年有異動時再重填申請表)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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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12-09 10:41:00 | 您好: 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2條規定,薪資受領人於年度中遇有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異動之情事,應於發生之日起10日內將異動後情形填表通知扣繳義務人,無需每年重新填寫。如仍有疑義,請洽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