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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請問扣繳憑單要開什麼項目 楊子霈 2019-06-20 19:29:38 想請教一下,乙方為其他公司業務,因對方客戶需求介紹給我們公司,促成我們與客戶簽訂合約,我們公司答應給付乙方佣金,請問扣繳憑單要開執行業務9A 9B還是薪資50呢?如果是9A那又是9A裡的那個代號?因為乙方沒有什麼專業證照,也沒加入工會,只是一般民眾,也非我們公司員工,請問我該開什麼代號的扣繳憑單?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9-06-26 16:01:30 一、按「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之所得:……」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及第3類所明定。 二、又民法有關勞務契約關係,或可比擬說明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兩者的區別,惟所得稅法所稱執行業務所得,具有以專業技能獨立作業、負擔資金成本與必要費用及盈虧風險的特性,與薪資所得應具備勞務提供專屬性、受雇主指揮、監督與考核、競業禁止,以及由雇主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保障、所需設備場所及教育訓練等特性,自屬有別。 三、貴公司給付乙佣金,如符合前揭所得稅法關於執行業務所得的性質,貴公司於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扣繳稅款暨免扣繳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時,應將給付之佣金報酬列入執行業務報酬項目內,無須另於該項扣繳憑單及申報書中加列所得類別及代號。 四、以上說明如仍有其他疑問,請提供相關資料,就近向扣繳單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感謝您關心稅政,特此申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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