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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法院裁判分割之找補價金 是否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蕭先生 2025-12-10 09:23:00 有一共有地日前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法院近日判決原物分割+價金找補 部分共有人需以價金補償其他共有人 請問收受價金之共有人是否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5-12-17 09:13:00 您好: 一、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第4條之4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二、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轄稽徵機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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