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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舉辦員工健走活動比賽獲獎是列報薪資或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 | 王韻婷 | 2026-04-29 12:33:00 | 1.公司舉辦員工健走活動比賽,限額100名報名,達到一定步數給予獎勵金,請問是屬於薪資或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呢? 2.公司是採匯款方式給員工,需要列獲獎名單給得獎人親簽嗎?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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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5-19 10:41:00 | 您好: 一、員工參加機關、公司舉辦摸彩活動所取得之獎金或實物獎品(如汽車、手機、電腦等獎品及禮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扣繳單位於給付時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扣繳稅款報繳及扣(免)繳憑單申報,說明如下: 二、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三、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及相關文件向公司所轄稽徵機關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