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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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章詢問 | 稅務行政 | Jennifer | 2024-07-29 10:20:00 | 請問公司行號在統一發票章上有什麼法規上的特殊規範,是否能刻印二個or二個以上的發票章供公司不同部門使用呢?為了辨認容易,兩個發票章的內容是否可以不一樣呢?(例如一個發票在中間加註為特殊目的使用、一個未加註),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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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8-06 11:34:00 | Jennifer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統一發票章問題一案,說明如下: 一、 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規定,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統一發票專用章應刊明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統一發票專用章」字樣;其中統一編號,並應使用標準五號黑體字之阿拉伯數字,爰此,統一發票專用章之內容業已明訂,無法自行加註其他內容。 二、 以上說明如仍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本局所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三、 參考規定: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規定: 「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 前項專用章應刊明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統一發票專用章」字樣;其中統一編號,並應使用標準五號黑體字之阿拉伯數字。」 敬祝 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