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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差異 楊惠如 2021-01-25 10:52:00 目前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上的【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含整合服務平台功能啟用/停用)申請書】以及在網路上找到僅有【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若已有整合服務平台帳密以及通過(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取得Turnkey上線通行碼,是否只需填寫【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並檢附(使用電子發票承諾書)、(電子發票證明聯樣張)即可?因"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與"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內容有重複的疑慮,煩請回覆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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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2-02 13:29:00 楊小姐您好,有關臺端詢問「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一案,說明如下: 一、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4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營業人除由整合服務平台或加值服務中心平台開立電子發票,格式符合該要點規定者外,皆應於首次開立電子發票前按「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自我檢測電子發票系統並保留相關紀錄。倘營業人或加值服務中心開立電子發票,係使用Turnkey方式傳輸資料,應另依財政部置於整合服務平台之「電子發票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作業」完成相關檢測並保留相關紀錄。故營業人申請使用電子發票並使用Turnkey方式傳輸資料,應檢附「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及依「電子發票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作業」完成相關檢測並保留相關紀錄。 二、參考規定: (一)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4點第2項規定: 營業人於首次開立電子發票前應依財政部置於整合服務平台之「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自我檢測並保留相關紀錄,以降低錯誤風險,系統程式增修涉及檢測項目時,亦同。 (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4點第3項規定: 營業人或加值服務中心使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電子發票傳輸軟體傳輸資料,應於首次傳輸資料前,依財政部置於整合服務平台之「電子發票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作業」完成相關檢測並保留相關紀錄,系統程式增修涉及檢測項目時,亦同。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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