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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公司進貨收到電子發票,品項為商品1批,此筆發票是否可抵扣營業稅? nini 2021-05-07 10:38:00 我司採購進貨收到廠商開的電子發票,品項為寵物商品1批,此筆發票是否可抵扣營業稅? 若是對方將商品明細貼在電子發票背面,是否可行?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5-12 14:05:00 nini您好,有關您詢問載有品名為商品1批之電子發票可否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一案,說明如下: 一、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所明定,因此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載明銷售商品明細,作為統一發票應行記載的事項。另依電子發票資料交換標準訊息建置指引(MIG),每張電子發票之商品項目資料之筆數上限為999筆,如同一次交易需要登錄2張以上之電子發票時,應按發票字軌號碼之順序開立,以符合統一發票使用之規定。 二、貴公司倘係取得營業人依前揭規定開立且無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情事,進項稅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三、如仍有相關稅務問題,請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所轄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四、參考規定: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33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成人小汽車。」 (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 「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二、有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4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三)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除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其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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