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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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薪資所得各類補助費 | 洪小姐 | 2021-05-03 08:52:00 | 請問公司補助外籍員工約滿返鄉之機票費用、新進員工體檢費、居留證及護照換證費用、膳宿費補助(免稅伙食津貼2400元再額外補助),請問以上補助是否為薪資所得各類補助費,屬應稅所得?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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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1-11-16 10:58:00 | 您好: 關於公司補助(一)外籍員工約滿返鄉之機票費用,依據財政部69年7月2日台財稅第35247號函釋,營利事業得以當期費用認列,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二)新進員工體檢費,依據財政部95年8月9日台財稅字第09504551020號函釋,屬員工之薪資所得。(三)伙食津貼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所訂限額2,400元之部分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四)居留證及護照換證等費用,如於聘請外籍人員來臺服務,附有聘僱合約者,請提供相關資料洽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