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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 | Milk | 2021-01-26 18:32:00 | 請問,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於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財產目錄原則上只能登記一輛汽車,但若遇到上述年度中舊車換新車的情形,財產目錄可以登錄兩輛汽車並申報兩輛車的折舊費用嗎?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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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1-02-02 10:09:00 | Milk您好: 有關您詢問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疑義,說明如下: 1、 執行業務者列報之汽車相關費用,原則以1輛為限,若列報2輛以上車輛之費用,應提出使用情形及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列。 2、 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檢附相關資料,向事務所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相關規定: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5條:「執行業務者列報之汽車相關費用以一輛並列入財產目錄者為限,如因業務需要,使用二輛以上者,應提出使用情形及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核實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