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新創稅務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 Milk 2021-01-26 18:32:00 請問,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於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財產目錄原則上只能登記一輛汽車,但若遇到上述年度中舊車換新車的情形,財產目錄可以登錄兩輛汽車並申報兩輛車的折舊費用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2-02 10:09:00 Milk您好: 有關您詢問執行業務者年度中換車(舊車年度中屆折舊年限),財產目錄可否登錄舊車與新車疑義,說明如下: 1、 執行業務者列報之汽車相關費用,原則以1輛為限,若列報2輛以上車輛之費用,應提出使用情形及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列。 2、 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檢附相關資料,向事務所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相關規定: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5條:「執行業務者列報之汽車相關費用以一輛並列入財產目錄者為限,如因業務需要,使用二輛以上者,應提出使用情形及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核實認列。。」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