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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先購入中古屋,再出售未建成的預售合約(未來房地合一新制)適用重購退稅嗎? HSU 2021-04-09 00:26:00 原本已有購買預售屋預計明(後)年建成,但是預計有小孩出生改變計畫提前購入中古屋,以前的舊制視預售屋換約為[權利變換交易],但是新制視為[房地交易],那是不是也可以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 上網查過只有先購入預售屋再賣掉自用住宅,沒查過相反的(因為以往賣掉視為權利交換),這差的蠻多的,希望有人解答。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4-14 15:19:00 您好: 有關您詢問出售預售屋涉及新制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有無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問題,因於日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其中規定交易105年後取得之預售屋列為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稅範圍,本局將俟相關子法規規範完成,適時發布新聞稿公告週知。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2 DD 2021-05-02 09:18:00 有相同疑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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