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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房地合一稅率問題 呂小姐 2022-07-29 10:56:00 您好,請問加拿大人為境內居住者但無戶籍,出售持有10年以上房屋,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的房地合一稅率為何?謝謝答覆!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2-08-10 16:23:00 您好: 一、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四)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八)符合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按本項規定計算之餘額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為10%。」 二、為保障自住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上開家庭自住房地交易定額免納所得稅,但須符合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及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免稅等要件。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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