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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預售屋延期 重購退稅兩年期限太短 鄭小姐 2022-09-14 15:15:00 本人於110年9月出售房屋 並繳納83萬左右的稅 當時110年11月預購預售屋 建商告知111年1月會完工交屋 還保證不會超過三個月延期…. 結果近日收到建商代銷通知 因為缺工缺料會延到112年9月才能交屋 而且還不能保證會不會再次延期 這樣對於購入預售屋重購退稅的小老百姓 因為疫情、因為缺工、因為缺料 政府官員就可以白白把老百姓的錢吃掉嗎?? 在民生物資高漲的時代下 所有青年皆是咬緊牙關在討生活 這樣過時的法律難道不用修改嗎?? 說是打擊投資客 拜託投資客根本不差那一些錢 最可憐的根本就是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 希望你們能積極修法 重購退稅且名下無任何房產者並購入預售屋的民眾,理應將兩年延期至三年!!! 有同樣問題的民眾,建議大家可向財政部賦稅署民意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陳情,集結大家力量讓政府官員重視此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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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2-09-19 14:55:00 您好: 一、重購自住房地退稅規定,無論是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並辦竣戶籍登記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但該重購的新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應供自住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二、有關購買預售屋因建設公司延遲交屋,致無法符合上開規定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稅,建議可延期申請期限乙節,因事涉所得稅制之修訂,本局將適時將您的意見提供財政部參酌。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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