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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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制混合,出售重購退稅如何適用? | Bonnie | 2021-05-06 16:24:00 | 想詢問若欲出售之房屋持份二分之一為2015年繼承取得(適用舊制),另外二分之一為2021年受贈取得(適用新制),現預計於2024年購置新房並於2025年出售舊房,這樣將如何適用重購退稅? 若適用重購退稅,在先購屋後賣屋,並且購屋金額大於賣屋金額的情況下,是否就免繳房地合一稅? 而新制取得的計算成本是否適用自用住宅減免課稅所得額400萬?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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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1-11-16 10:55:00 | 您好: 有關您詢問新舊制混合,出售重購退稅問題,房地合一新制施行前之舊制,賣小屋換大屋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下出售小屋重構大屋則可申請全數退還或扣抵應納所得稅額,計算方式請提供相關具體資料,向您戶籍地國稅局洽詢辦理。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