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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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 | 路路哥 | 2022-07-19 09:53:00 | 請問一下關於重購退稅的問題。 我在2020年9月買了預售屋,因為急需搬家又不想等預售屋,而在2021年6月又買了一間二手屋(已經入戶籍),預售屋即將在 2022年底交屋(也會入戶籍),假設想在2023年5月賣掉,是否能用重購退稅?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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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2-07-27 15:06:00 | 路路哥您好: 一、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且出售或重購之房屋皆須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始得申請重購 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 二、敬祝平安順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